各二级学院:
为了做好2017届毕业生明年返校后的补考重修、毕业证的发放和毕业离校工作,经研究,现做出如下工作安排,请予落实。
序号 |
时 间 |
内 容 |
备注 |
1 |
2017年4月27日-5月8日 |
完成网上报考后的毕业生自行登录学院网络缴费系统进行缴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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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2017年5月13日-16日 |
有补考重修任务的毕业生返校。 | |
3 |
2017年5月12日 |
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报名和缴费情况,打印并发放准考证。(不得向未报名和未缴费的毕业生发放) | |
4 |
2017年5月13、14日(星期六、日全天)和16日(星期二)下午 |
由开课二级学院组织毕业生补考重修考试(含1-5学期不及格课程者) (具体考试安排通知另发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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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2017年5月31日 |
无补考重修任务的毕业生返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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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2017年6月1、2日(星期四、五) |
1、由各二级学院为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发放毕业证书。(含补考重修后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) 2、同时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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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2017年6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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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届毕业生全部离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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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 学工处
2017年4月26日